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正文
 

关于印发昭苏县全民健身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3月26日 13:11  点击:[]

昭政办发〔2017〕8号

昭苏马场、种马场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昭苏县全民健身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0日

昭苏县全民健身实施方案

(2016年—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县建设进程,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实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打造富有特色的低碳、绿色、生态、休闲的全民健身事业为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民生建设的重要力量,与各项社会事业互相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政府主导、

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得到明显提高。力争到2020年,

全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群众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 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开展好传统节日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做到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与全州平均水平保持一致并长期坚持。

(二)城乡居民体质明显提高。力争到2020年,全县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2. 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笼式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到2020年,县城达到“111”标准,即有1个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足球)场和1批户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路径、步道、体育公园等);60%的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达到“1141”标准,即有1个篮(排)球场、1个笼式足球场、4个乒乓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路径,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设施。

3.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利用社会资金,结合主体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旅游服务区、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县城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4. 鼓励场地设施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运动场地设施。

5. 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6.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体

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

浪费或挤占、挪用。

(四)全民健身活动能够广泛、及时、多样化有效开展。

1. 创建体现区域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我县特色和传统全民健身活动,以及春节、元宵节、古尔邦节和农闲季节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健身活动,开展与旅游、文化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不断推出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形式、新方法。加强对广场、公园和节日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引导公众科学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2. 坚持一乡(镇、场)一品牌、县城多品牌的发展战略,坚持体育向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力争5年内每个乡镇场至少有1个群众体育品牌,县城至少有3个群众体育品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影响力,开展好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创建工作,争取每个学校都有1—2个(足球作为必创项目)特色体育项目。

3.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开展早晨第九套广播操和下午体育健身活动。县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活动。

4. 重视发挥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各体育协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5. 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特点,激发市场活力,为

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

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

6. 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乒乓球、摔跤、篮球、足球、排球、自行车、冰雪项目、马术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举办好中小学生运动会、青少年足球联赛,继续坚持办好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马术、自行车、足球、冰雪运动等品牌赛事活动。

(五)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注册管理工作,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县、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广大群众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七)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

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

指导、志愿服务和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改革培训方式,对已从事专项技能指导的人员采取免费技能培训,通过考核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十三五”时期,计划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参加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30人次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昭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经费、机构和人员等方面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激励机制作用,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业公共财政投入。完善政府投入

为主、社会投入为辅、体彩公益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三纳入”落到实处。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作为专项支出,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全民健身事业经费。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制定全民健身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次、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开发和运用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大力表彰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

(四)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转变职能,逐步实

现全民健身社会化

1. 充分发挥乡镇场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县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县文广局、单项体育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

2. 充分发挥县教育局、农业局、民宗委、老龄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群众团体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

(五)统筹城乡体育、各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以居住社区体育设施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和设施。各社区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团队,积极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融合辖区单位和学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以乡镇场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各乡镇场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场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3.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

4.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

规范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优惠。

6.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

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六)做好全民健身宣传和落实工作,为全民健身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

(七)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体育消费。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

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完善全民健身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发挥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作用,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采取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的方式,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要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反映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和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2020年将对《昭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上一条:关于印发昭苏县2017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昭苏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昭苏县人民政府  | 承办:昭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新疆昭苏县解放街122号
电话:0999-6027286  ICP备案号: [新ICP备08000581号]